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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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住院患者及陪护核酸检测“应检尽检”的公告

日期:2020-05-25       来源:医院感染管理科


尊敬的入院患者及家属朋友:

“新冠病毒肺炎”疫情期间,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“应检尽检”工作,确保医务人员和就诊群众身体健康,根据省卫健委2020年5月21日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》的疫情防控要求,经院领导研究决定: 自2020年5月25日起,公司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。现将核酸检测相关事项告知如下:

  1. 拟需在公司办理住院治疗的患者,需提前到省卫健委指定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。

  2. 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(一患一陪)需出具省卫健委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(7天)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,且为“绿色/黄色”贵州健康码的人员,可进入公司住院病区治疗及陪护。

  3. 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未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者,禁止进入公司住院病区。

 

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 

疾控机构10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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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CA

医疗机构25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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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立设置医学检验机构4个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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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5月25